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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指引可还网贷一方“净土”

浏览: 作者:晨曦 时间:2024-05-20 分类:最新资讯
比如从经营资质合法合规运营持续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专业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作业环境社会责任等八个方面,对第三方合作的催收机构进行严格把关,这样可将不具备资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持续经营存在严重问题内部机制不健全专业能力低信息安全缺乏足够保障能力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和缺乏社会责任唯利是图等劣质第三方催收公司排除在外,可有效保障催收合作机构的优良性和可信赖性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等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该标准目前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考虑到催收业务亟需规范以及标准发布还需一段时间,协会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正式研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共八章二十九条,对网贷适用范围、合作方式、业务监督、催收行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待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替代本指引。

  此次发布的《指引》会在以下五方面发挥作用。其一,《指引》规定了适用范围,消除了监管盲区和灰色地带。将国内所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能有效消除监管“真空”地带,使所有参与到不同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网络贷款的消费者能得到有效的“制度”避护。

  其二,对金融机构选择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设定了明确的条件和要求,迫使金融机构对催收机构进行全面筛选和把控。比如从经营资质、合法合规运营、持续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专业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作业环境、社会责任等八个方面,对第三方合作的催收机构进行严格把关,这样可将不具备资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持续经营存在严重问题、内部机制不健全、专业能力低、信息安全缺乏足够保障能力、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和缺乏社会责任、唯利是图等劣质第三方催收公司排除在外,可有效保障催收合作机构的优良性和可信赖性。

  其三,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催收合作机构的“责权利”绑在一起,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从根本上消除银行金融机构“一转百了”的不负责任心态,保护广大网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贷后催收业务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审慎实施外包;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使金融机构与催收机构能正确面对网贷催收,促使双方采取依法合规的方式催收。同时,对第三方催收机构能起到有效约束作用,可加速催收行业的优胜劣汰,净化网贷催收行业生态。

  其四,严格规范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的方式和途径,对各种违法违规催收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可从根本上消除暴力涉黑催收行为,保护广大网贷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之间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传输个人信息, 通过网络、设备等传输的,应采用安全通道、数据加密等技术措施;要求第三方催收机构妥善管理债务人及联系人信息、不能采取侵害债务人的催收方式;对债务人的投诉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重大风险报告制度、交互式催收应规范文明等;尤其明确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向担保人等连带责任人催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为限。这样,可有效促使第三方催收机构摒弃野蛮暴力催收行为,使网贷催收能通过协商友好、文明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

  其五,要求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全面、客观评估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情况,向具备借款条件的借款人推荐合适的贷款产品;引导网贷消费者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合理借贷,明确贷款产品的期限、利率、还款安排、逾期可能采取的措施、违约责任等与催收相关的关键信息的含义;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这样,可促使网贷消费者根据自身能力参与网贷,能够及时偿还网贷,不致出现违约风险。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